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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7-08-24 来源: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统计局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
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根据区政府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和年度计划。
2.完成国家统计调查任务,制订本行政区域统计工作规划和统计调查方案。
3.负责地方统计调查任务、指导和协调区部门统计工作和企事业单位统计工作,监督经济社会运行情况,搜集、整理、开发应用和发布统计信息。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为局机关(本部门无下属预算单位)。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面向全区分配的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25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6.8万元(因上年结转数暂未最终确定,本年度收支预算中均不含上年结转数字)。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25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6.8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216.8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
2.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40万元,是指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30万元、投入产出调查资金10万元等。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本部门2017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46.7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增加37.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从2017年预算起,将单位原业务专项与公用经费合并为机关运行经费,标准从0.72万元/人/年提标至2.5万元/人/年,单位职能职责内所有事务开支(含党建经费、办公设备购置、网络系统维护、公务交通费用、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等)均在机关运行经费中列支。
(四)政府采购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6.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会议费4.5万元;培训费7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0.7万元,减少3%。因为公务用车上交,单位无公务用车预算,所以预算要减少。其中:公务接待费6.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7万元,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多,新调入3人,另外业务也增加了,2017年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需要增加接待费用。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3.4万元,原因是从2016年12月开始,本局公务用车已经上交,无公务用车,所以预算为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