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365彩票官方正版下载_365bet体育开户网址_office365人工客服电话政府门户网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 > 财政资金 > 价格和收费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5-03-02 来源: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各县市区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市直各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教育收费管理,切实维护中小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价教〔2014〕77号)、《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教育厅
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湘价教〔2013〕80号)、《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学校学生公寓价格管理办法》(湘价教〔2012〕112号)、《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新闻出版局、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14〕26号)、《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下达2015年春季中小学教材价格的通知》(湘发改价教〔2015〕2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2015年春季中小学收费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市今年春季中小学教育收费,除教科书目录按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15年春季中小学教科书、教学参考书目录》的通知(湘教发〔2014〕55号)要求确定品种、课本价格按《湖南省发展改革委 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下达2015年春季中小学教材价格的通知》(湘发改价教〔2015〕22号)执行外,其他仍按株价费〔2014〕119号文件执行。
1、农村义务教育阶段,除向自愿在校就餐的学生收取伙食费(含饭菜加热服务费或大米加工服务费),按规定代收作业本费和教辅材料费外,不得另收其他任何费用。伙食费由同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教育主管部门按“保本不赢利”原则核定(农村学校食堂不具备统一配餐条件的可向学生收取不超过50元/生.期饭菜加热或大米加工服务费用,具体收费标准由当地价格、教育主管部门在限额内核定);学校食堂不得对外承包,应按规定建立伙食台账,分月定期公布伙食费收支情况。课堂作业本可由学校按统一格式、数量、金额的原则无偿代学生统一购买。初中生每生每期不超过15元、小学高年级每生每期不超过10元、小学低年级每生每期不超过7元。格式由学校选择,数量和价格由县市区教育、价格管理部门按各自职责在不高于上述标准的基础上作出规定。中小学作业本费已由县市区财政负担的,继续由财政负担;县市区财政相对困难的地区可酌情向学生收取。
2、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向学生收取的课本费和作业本费标准按附件1执行,住宿费按物价、教育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3、普通高中学费和代收费标准按附件2执行。伙食费管理按株价费〔2013〕147号文件执行,具体标准由当地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教育主管部门按“保本不赢利”原则核定。学校食堂不得对外承包,应按规定建立伙食台账,分月定期公布伙食费收支情况。
4、职业高中学费和代收费标准按附件3执行,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按湘财教〔2012〕82号文件执行。
二、各中小学校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严格落实“关于教育收费的八条禁令”,务必做到不自立项目收费,不提高标准收费,不扩大范围收费,不违背学生自愿原则强制收费,不使用非法票据收费;严格执行上级教辅材料使用管理有关规定,切实做好教辅材料选用工作,贯彻落实“一科一辅”和自愿购买原则,并做好无偿代购服务,有条件的学校要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免费教辅材料;各县市区不得将面向学生公开发行的刊物列入教辅材料,应由学生自愿向邮政机构征订。
禁止将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严禁中小学校将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图书馆查询和电子阅览、午休管理服务、课后看护、自行车看管、取暖、降温、饮水、校园安全保卫等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严禁任何社会团体、群众组织和企业通过中小学校向学生收取饮水、饮奶和课间餐等经营服务性费用。
三、各级各类学校的学费收入应全部用于学校的办学支出,地方政府和任何部门不得挤占、挪用和平调,禁止任何单位对学费收入征收任何性质的统筹性资金。
四、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按照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转发的《湖南省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实施办法》(株价费〔2013〕207号)的有关规定做好教育收费公示工作。学校要按规定在醒目位置设置固定公示牌(栏),主动接受广大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增强教育收费工作的透明度。凡未经公示的收费,学生有权拒交。
五、各县市区价格、财政、教育、农民负担监管办等部门要互相配合,认真负责地督促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不折不扣地执行国家和省、市制定的教育收费政策,同时坚决防止超越权限制定与上级规定相违背的教育收费规定。进一步加大对各级各类学校收费的监督力度,及时接受和认真受理学生和群众关于教育收费问题的举报、投诉和情况反映,对学校和有关单位不按国家和省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或违反规定巧立名目收费的,要按各自职责依法进行严肃查处,并依照相关法规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切实维护我市教育收费的良好秩序。
2015年3月底前,各县市区要将本地2015年春季中小学收费执行情况上报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农民负担监管办。
附件:
1.2015年春季株洲市义务教育学校收费项目及标准表
2.2015年春季株洲市普通高中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表
3.2015年春季株洲市职业高中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表
4.2015年春季株洲城区义务教育教材价格表
5.2015年春季株洲城区义务教育作业本价格表
6.2015年春季株洲市高中教材价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