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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21-02-24 来源:区城管局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ZZSFDR-2020-01002
株石政办发〔2020〕7号
株洲市365彩票官方正版下载_365bet体育开户网址_office365人工客服电话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株洲市365彩票官方正版下载_365bet体育开户网址_office365人工客服电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区直机关和市直驻区各部门,循环集团、轨道公司:
《株洲市365彩票官方正版下载_365bet体育开户网址_office365人工客服电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株洲市365彩票官方正版下载_365bet体育开户网址_office365人工客服电话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株洲市365彩票官方正版下载_365bet体育开户网址_office365人工客服电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湖南省地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株洲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加强科学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实现全民自觉自愿进行垃圾分类,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2020年
全区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新开发小区、新交付使用居民小区开展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创建;老旧改造小区开展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创建。
1.11月中旬,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完成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2.12月中旬,市二医院完成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责任单位:区卫健局;责任主体:市二医院)
3.12月中旬,铜塘湾街道办事处为试点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责任单位:铜塘湾街道)
4.12月中旬,各街道至少完成1个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创建;铜塘湾街道完成都市兰亭、香博堡、江湾名府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建设;(责任单位:各街道;责任主体:小区物业)
5.12月中旬,湘天桥、杉木塘、天源、九圆农贸市场完成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责任单位:区商粮局;责任主体:循环经济资源经营有限公司)
6.12月中旬,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完成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责任单位:区教育局;责任主体:各中小学、幼儿园)
7.12月底,区政府机关、田心高科园、各街道办公楼等公共机构完成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责任单位:区直部门、各街道)
8.12月底,老旧改造小区完成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责任单位:区老旧小区改造指挥部)。
(二)2021年
全区至少有2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三)2022年
全区至少有60%以上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四)2023年
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三、生活垃圾分类基本类型
生活垃圾分类以“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家庭厨余垃圾和其他厨余垃圾)、其他垃圾”为基本类型,确保有害垃圾单独投放,统一垃圾桶的颜色,蓝色为可回收物,黑色为其他垃圾,绿色为厨余垃圾,红色为有害垃圾。除上述四大类外,大件垃圾、建筑垃圾、园林绿化垃圾等单独分类、独立处理,提高资源化利用效率,减轻生活垃圾分类终端处置负担。
党政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宾馆酒店、商场、商铺等机构产生的垃圾,以“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为分类基本类型。车站、码头、广场、公园、城市干道、体育场馆等公共区域,根据生活垃圾产生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分类模式。
(一)可回收物(蓝色桶)
可回收物是指适宜回收的生活垃圾,包括纸类、塑料、金属、玻璃、织物等。
(二)其他垃圾(黑色桶)
由个人在单位和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除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或餐厨垃圾)外的生活废弃物。
(三)厨余垃圾(绿色桶)
是指易腐烂的、含有有机质的生活垃圾,包括家庭厨余垃圾(居民家庭日常生活过程中产生的菜帮、菜叶、瓜果皮壳、剩菜剩饭、废弃食物等易腐性垃圾)、餐厨垃圾(企业和公共机构在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渣、食品加工废料和废弃食用油脂)和其他厨余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
(四)有害垃圾(红色桶)
是指生活垃圾中的有毒有害物质,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四、生活垃圾分类基本要求
(一)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窗口单位、旅游景点、办公写字楼等公共机构
以“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为分类基本类型,内部设有食堂或提供餐饮服务的,产生的餐厨垃圾需单独进行分类。
(二)新旧居民小区、宾馆酒店、商场、商铺等场所
以“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厨余垃圾”为分类基本类型,居民小区应单独设置大件垃圾和装修垃圾临时堆放场地,单独运输和独立处理,提高资源化利用效率,减轻生活垃圾终端处置设施负担。
(三)中小学、幼儿园
以“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厨余垃圾”为分类基本类型。
(四)医院、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以“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为分类基本类型,内部设有食堂的,餐厨垃圾需单独进行分类;医疗废弃物不得混入生活垃圾内,交由专业资质的医疗废弃单位处置。
(五)城市干道、车站、广场、公园、体育场馆等公共区域
根据生活垃圾产生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分类模式,暂时实行“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分类模式。
五、加强生活垃圾等分类配套体系建设
(一)开展源头减量
1.严格执行国家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标准,减少包装废弃物产生。促进快递包装物减量化和循环使用。
2.加强对果蔬生产基地、农贸市场、标准化菜场、超市的管理,积极推行净菜上市。
3.加大“限塑令”执行力度,推广和引导消费者使用菜篮子、布袋子等环保包装。
4.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社会团体要提高再生纸的使用比例,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和一次性杯具。
5.餐饮服务提供者和餐饮配送服务提供者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筷子、调羹等餐具。旅馆经营单位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客房一次性用品。
6.鼓励和支持铝合金模板、装配式建筑、精装修住宅在建筑工程中的应用,降低建筑施工和房屋装修建筑垃圾产生。
(二)规范分类投放
1.鼓励居民日常生活垃圾按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它垃圾在家中做好分类,定时定点投放到小区公共区域设置的相应垃圾容器中。
2.鼓励居民在家中滤出厨余垃圾水分,采用专用容器盛放,减少塑料袋使用。
3.居民大件垃圾和装修垃圾投放到指定的临时堆放场地并承担相应清运费用。
4.启动生活垃圾分类的社区小区,要安排现场引导员,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现场宣传和引导,做好台账记录,纠正不规范的投放行为。
5.依靠街道社区党组织,统筹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力量,发动社区党员骨干、热心市民、志愿者等共同参与宣传和现场引导,监督生活垃圾分类。
(三)加强分类收集
1.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单位、社区要优化布局,合理设置垃圾箱房、垃圾桶站等生活垃圾分类站点,并提供分类投放所需器具、设备及条件。
2.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箱房、桶站应喷涂统一、规范、清晰的标志和标识,做到功能完善、干净无味。
3.有害垃圾按照便利、安全原则,设置专门贮存场所。
4.大件垃圾和装修垃圾临时堆放场地单独设置,并通过设置隔离墙、防尘罩、加盖等措施,减少对居民生活的影响,确保装修垃圾、大件垃圾不乱堆乱放,不混入生活垃圾。
5.有关单位和社区应同步公示生活垃圾收集点的分布、开放时间,以及各类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责任单位、收运频率、收运时间和处置去向等信息。
(四)配套分类运输
1.分类后的生活垃圾必须实行分类运输,合理确定收运频次、收运时间和运输线路,配足、配齐分类运输车辆。
2.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车辆应喷涂统一、规范、清晰的标志和标识,明示所承运的生活垃圾种类。
3.全区市场化服务的环卫作业公司加强垃圾分类运输管理,分类、及时运送到垃圾中转站点、再生资源回收站点或垃圾分拣中心,避免积压、爆棚和滴洒漏现象。
4.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院校、大型宾馆、酒店产生的餐厨垃圾,由签订协议的餐厨垃圾运输单位负责上门收集运输。
5.环卫市场化运作的居民小区和沿街经营户、居民产生的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由市场化服务的环卫公司负责分类运输。
6.物业管理小区、居民小区产生的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由取得生活垃圾运输许可资质的专业运输服务企业分类运输。
7.加大运输环节管理力度,做好物业部门和环境卫生部门的衔接,防止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装混运”。
(五)提高可回收物回收利用水平
1.整合规范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规范收旧行为,促进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两网融合”。
2.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信息化平台,提供回收种类、交易价格、回收方式等信息。
(六)规范收集处理有害垃圾
1.居民生活垃圾中的有害垃圾应该分类投放,在社区设立固定回收点或设置专门容器分类收集、独立储存,由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等负责管理,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要求分类,由具备相应运输和处置利用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按要求开展运输和处置利用。
2.区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家庭源危险废物贮存、处置利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七)推进垃圾分类处置
1.可回收垃圾由再生资源公司回收利用,其它垃圾送株洲市焚烧发电厂无害化处理,厨余垃圾送株洲市餐厨垃圾处理厂,有害垃圾采取好安全措施,做好临时贮存,由具备相应运输和处置利用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按要求开展运输和处置利用。
2.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利用尽可能实现就地处理、就地就近回用。
3.对城市绿化养护产生的枝叶、树木等实施集中分类处理,探索建立园林绿化大型枝干垃圾与大件垃圾协同处置体系。
(八)打造垃圾分类信息平台
1.综合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构建生活垃圾分类治理信息平台。实时采集源头分类、资源回收、终端处理等相关信息,对垃圾分类收运车辆信息、作业轨迹进行实时监控,实现垃圾分类精细化管理和全过程监管,为垃圾分类治理的开展提供数据支撑。
2.通过信息平台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治理信息公开,定期公布各种垃圾的最终流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的效果等,加强政府与企业、公众的互动沟通。
六、推动建立全民参与的共治体系
(一)开展垃圾分类示范建设
1.公共机构率先示范。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窗口单位、旅游景点等公共机构率先实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形成党政机关带头示范,全社会普遍参与的良好局面。
2.全区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农贸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经营场所,比照党政机关积极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要求。
3.建设示范片区。以街道为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新交付居民小区实行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创建。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示范小区和示范社区、示范街道,以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为基础,以点带面,逐步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扩大到全区范围。
(二)夯实学校教育基础
1.深入开展垃圾分类进教材、进校园、进课堂等活动。把垃圾分类知识纳入幼儿园、中小学校教育内容,依托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等平台,培养一代人良好的生态文明习惯和公共意识。
2.全区中小学校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社会实践活动,加强学生与家长之间的互动,通过“小手拉大手”宣传带动作用,将垃圾分类教育从中小学校延伸到社区、家庭,实现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文明一个学校,带动一片社区。
(三)开展青少年志愿活动
1.鼓励和引导青少年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践行绿色生活,树立生态文明价值观。
2.传播绿色理念,让绿色、低碳成为广大青少年的时尚追求。
3.组建绿色队伍,培育青少年参与生态环保专业化团队,不断提升志愿活动的专业化水平。
4.参与绿色实践,深入基层社区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和服务等活动,使广大青少年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四)动员家庭积极参与
1.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主题实践等活动,面向广大家庭大力传播生态文明思想和理念,倡导绿色生活方式,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常识。
2.引导家庭成员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自觉成为生活垃圾分类的参与者、践行者、推动者。
(五)创新体制机制
1.积极实行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方式,通过公开招标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提升分类回收和处理水平。
2.探索减量奖励机制,对减量效果明显的街道、社区、居民小区、居民户给予物资和荣誉奖励。
3.实行垃圾分类的小区,每月评选垃圾分类明星家庭和优秀义务监督员(志愿者),由业委会推荐或居民自荐,城管部门、街道、社区、小区物业等共同认定,公示并给予相应物资奖励。
4.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探索“党员+志愿者”等模式,建立健全物业、社区、街道、环卫部门等协同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机制。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高位推动,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生活垃圾分类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对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文明水平具有重要意义,重点抓实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四大重点环节,建立并壮大培训员、督导员、志愿者三支队伍。要按照全面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作为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职责,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创新工作方式,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二)强化政策支持。加大资金投入,区城管局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区级财政适当安排配套资金。要统筹整合相关渠道资金支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创新模式,引导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专项奖补资金,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支持力度。
(三)营造宣传氛围。发动党员干部、青年、妇女和广大志愿者参与垃圾分类。加快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教育基地建设,开展垃圾分类收集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各部门要利用宣传海报、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网站、微信等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发放垃圾分类倡议书和指导手册,街道、社区干部开展上门服务,面对面宣传培训,手把手指导帮扶活动,提高居民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正确率,做到垃圾分类宣传“进单元、进楼道、进家庭”,切实增强市民垃圾分类意识。
(四)严格督导考核。强化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督促检查,定期督导调度,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机关单位绩效考核和文明单位创建等考评体系,并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探索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基层治理体系。建立分层级考核制度,实行行业与属地相结合的考核负责制,各责任单位要定期对行业单位进行检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牵头对考核结果进行不定时抽查,对工作推进有力、成绩明显的街道和单位予以表扬;对落实不力、工作滞后的予以通报。各街道、各部门要定期汇总、分析本地垃圾分类工作进展情况,每季度向区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报送工作报告。
附件:相关单位工作职责
附件
相关单位工作职责
1.各街道:全面负责各街道范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主体责任。制定并实施各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负责街道机关办公大楼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和配套设施的建设。负责垃圾分类站点、收集容器配套建设,每个街道要有一个垃圾分拣中心,建立垃圾分类队伍。多形式组织开展街道范围内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活动。监督、考核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2.区委组织部:负责动员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带头参与垃圾分类;负责全区党员干部带头参与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和考核,将垃圾分类教育纳入党员学习课程。
3.区委宣传部:负责垃圾分类宣传和舆论引导,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文明城市和文明单位创建考评。
4.团区委:负责引导青少年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动员少先队员、青年团员、青年志愿者带头参与垃圾分类。
5.区妇联:负责宣传发动妇女、家庭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
6.区发改局:负责对接国家、省级、市级层面有关垃圾分类引导政策,争取资金扶持和政策引导。负责指导支持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立项工作。
7.区教育局: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垃圾分类的指导监管工作。
8.区住建局:负责宣传、指导、协调区域在建工程的建筑垃圾规范收集与分类处理。
9.区物业服务指导中心:负责组织全区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联合各街道、社区督促指导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设置相关垃圾分类设施设备。
10.区财政局:负责落实区级财政配套的生活垃圾分类专项经费,配合行业主管部门积极争取上级财政专项资金。
11.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全区生活垃圾投放、收集、处置设施的设置规划和用地保障。
12.石峰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全区有害垃圾处置工作,负责指导和督促相关企业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及再生利用等相关活动中环境污染防治工作。
13.区商粮局:负责全区酒店、加油(气)站、农贸市场、商场、超市、专业市垃圾分类的指导监管工作。
14.区城管局:负责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行业指导、督促实施、检查考核、主次道路和环卫市场化运作的无人管理小区设施设备配套等。负责组织全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承担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建立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协调机制,负责全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的协调调度,监督、考核各街道、相关部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全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利用工作。
15.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垃圾分类的指导监管工作。
16.区网格中心:负责协助区城管局开展全区网格垃圾分类的指导监管工作和网格员生活垃圾分类培训工作。督促网格员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并按要求落实将垃圾分类工作完成情况纳入网格员绩效考核。
17.区卫健局:负责全区医疗卫生系统生活垃圾分类的指导监管工作。
18.区民政局:负责全区民政部门作为业主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生活垃圾分类的指导监管工作。
19.区文旅体局:负责全区文化、体育、娱乐场所及旅游景点、景区、星级宾馆生活垃圾分类的指导监管工作。
20.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协助指导市场垃圾分类工作。
21.石峰公安分局:依法打击破坏生活垃圾分类的违法犯罪行为。
22.区科工信局:负责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垃圾分类的指导监管工作,负责产品包装物减量的监督管理工作。
23.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全区车站、码头垃圾分类的指导监管工作。
24.区行政审批局:负责全区生活垃圾分类治理信息化项目技术审核和指导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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