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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全省幼儿园教师普通话水平监测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9-23 【字体大小:

        湖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湖南省教育厅

         

        关于开展全省幼儿园教师

        普通话水平监测的通知

         

        各市州语委、教育(体)局、省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语言文字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的相关要求,不断提升幼儿园教师的普通话水平和语言应用能力,逐步探索建立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监测机制,经研究,决定从2021年开始,组织开展为期3年的全省幼儿园教师普通话水平监测工作。现就2021年的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1. 监测对象与时间安排

          1.监测对象:全省公办幼儿园45周岁以下在岗幼儿园专任教师(197611日以后出生)。

          2.监测时间:2021108-1231日。

        2. 监测工作组织与实施

        省级监测以市州为单位,由省语委、省教育厅组织,省语委办、省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以下简称省语测中心)具体负责实施,各市州教育(体)局配合。

        1.各市州教育(体)局于2021730日前上报市州直属(含行业办园)和所辖县市区公办幼儿园汇总名单(见附件1)。

        2.各市州教育(体)局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市州监测工作具体方案(包括组织领导、测试具体安排、技术保障等内容),推荐1名工作人员参加监测巡考工作, 91日前将工作方案和巡考人员回执(见附件2)报送至省语测中心。

        3.省语委办、省语测中心统筹确定各市州监测时间和地点,并于915日前反馈给各市州教育(体)局。

        4.监测工作开始前20天,由省语测中心以市直、县市区为单位随机抽取2-5所幼儿园作为监测对象(监测单位见附件3),确定对象后由各市州汇总上报监测幼儿园符合监测条件的在岗教师名单(见附件4),并由省语测中心随机按照一定比例抽取确定参测名单,下发至各市州教育(体)局,各监测单位监测教师总数原则上不少于40人,最多不超过60人。

        5.省语测中心根据各市州上报的具体方案和抽选的参测名单分监测单位建立测试任务。监测对象一旦确定,原则上不得更换。如确有特殊情况,需经所在市州教育(体)局审核,最迟于开考日期前1天报省语测中心确认。确认后的监测对象不得缺考、替考,否则按零分计算。

        6.普通话水平测试采取机测(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的方式进行,必须使用防作弊系统。各市州教育(体)局须严格按照《湖南省语委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湘教发〔20174号)和《湖南省幼儿园教师普通话水平监测测试组考流程》(见附件5),认真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确保监测工作顺利开展。

        7.省语委办派出巡考工作组对各市州监测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填写《测试记录单》(见附件6)。为保证监测工作的公平公正,巡考工作组由省语委办、省语测中心和各市州选派的工作人员组成。各巡考组巡查地点由省语委办统筹安排,各市州选派工作人员的巡考地点实行地域回避。

        1. 监测结果认定与运用

          1.监测考核内容为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全四题)。总分100分,成绩87分(含87)以上认定为优秀,80分(含80)以上认定为合格,80分(不含80)以下认定为不合格。

          2.监测结果由省语委、省教育厅向社会公布,并作为衡量各市州、县市区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依据。

          3.监测结果不用于评价教师个人普通话水平。教师个人的测试成绩不对外公布,不发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

        2. 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市州、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要以监测工作为抓手,要制定完善实施方案,做好组织工作,保证监测工作顺利开展,不断提升幼儿园教师普通话水平和语言应用能力。

          2.统筹安排、做好保障。各市州教育(体)局要统筹好相关工作,尽量减少监测工作对教学工作的影响,并做好参测教师的食宿等方面的保障,不得向参测教师收取任何费用。监测工作的机测费用由省语测中心承担,组考经费由省、市州、县市区分级负担

          3.严格规范、确保安全。各监测测试站(点)组考过程要严谨规范,测前审核参测教师的身份,测后不得接受测试成绩查询,不得外泄测试成绩。各市州教育(体)局要认真排查考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安全隐患,制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确保安全。

        3. 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慕智;联系电话:0731-84712166;电子邮箱:hnyycs2017yfb@163.com;通讯地址:长沙市芙蓉区杨家山职院街199号省语测中心;邮编:410016

           

          附件:1.各市州普惠性幼儿园汇总名单

          2各市州教育(体)局推荐参加监测巡考人员报名回执

          3.湖南省幼儿园教师普通话水平监测单位

          4.各市州监测幼儿园符合监测条件的在岗教师名单

          5.湖南省幼儿园教师普通话水平监测测试组考流程

          6.湖南省幼儿园教师普通话水平监测测试记录单

           

           

          湖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湖南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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