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湖南省第45期普通话水平测试员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9-23 【字体大小:大中小】
各市州、高校测试站:
为进一步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加强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队伍建设,经研究,定于2021年7月4日至7月13日举办湖南省第45期普通话水平测试员资格考核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员选送条件
(一) 热爱普通话教学和推广工作,熟悉推广普通话工作方针政策。
(二) 熟练掌握《汉语拼音方案》和普通语言学理论,熟悉方言与普通话的一般对应规律,有较强的语音听辨能力。同等条件下,从事语音教学者优先。
(三) 能讲标准的普通话,普通话水平达到或接近一级水平(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成绩达90分以上)。
(四) 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5周岁,身体健康。(体弱多病、传染病患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暂不参加本培训)。
二、培训考核内容
(一)培训内容
1.新时期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形势和任务;
2.普通话与《普通话水平测试大纲》的实施操作;
3.普通话语音基础知识;
4.普通话水平测试评分标准;
5.测评能力训练;
6.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介绍。
(二)考核内容
1.汉语拼音测试;
2.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
3.测评能力考核。
参训学员的普通话水平等级,除已被国家语委普通话与文字应用培训测试中心确认为一级甲等外,均以本期培训班测试的结果为准。
三、报到、培训时间及地点
报到时间: 7月4日
培训时间: 7月5日-13日
报到地点: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一楼前台大厅(地址:长沙市雨花区同升路16号)
四、名额分配
本期共培训学员150人(具体送培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五、报名、入学有关事项
(一) 学员选拔推荐工作由各市州、高校测试站负责。请各地各高校于2021年6月18日前将《送培名册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后,传真至省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逾期仍未报名的,视为放弃推荐。
(二) 各市州、高校测试站要从严掌握选送标准,加强对参培人员的把关力度。经省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审核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将通知相关市州、高校测试站另行选送或取消名额。
(三) 选送学员一律填写《学员登记表》(见附件3),并将电子版于2021年6月18日前发至省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学员报到时须提交《学员登记表》原件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报名资料不全不予报到。
(四) 参培学员学习期间统一安排就餐,学杂费、餐费及住宿费均由省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承担,交通费由学员回所在单位报销。
(五) 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天媚
联系电话:0731-84712030(传真)
电子邮箱:pxyb2019@163.com
附件:1.名额分配表
2.送培名册表
3.学员登记表
4.报到须知
湖南省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