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优惠优待工作的通知
来源:区教育局 作者: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0-12-29 【字体大小:大中小】
城区各教育局,各初中学校:
根据株洲市教育局关于《株洲市2020市普通高中招生实施方案》,少数民族考生、台湾籍考生、“三侨”考生、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及新冠肺炎防疫一线人员子女,在普通高中招生时,享受教育优惠优待政策。为规范操作,减轻家长负担,经与有关部门协商,决定对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优惠优待工作实行集中办理,统一审核。具体安排如下:
一、办理流程
1.少数民族考生填写《株洲市少数民族考生普通高中招生优惠政策资格审核表》,先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户籍审核,后将表格交学校进行资格审核。学校审核学籍信息后,由学校汇总统一在6月15日前交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由市教育局集中到市民族工作部门进行资格审核。
2.台湾籍考生填写《株洲市台湾省籍考生普通高中招生优惠政策资格审核表》,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具备台湾籍身份父(母)亲的证明材料或参照办理台湾籍身份认定要求需提供的材料,到市台办(中共株洲市委办公大楼1121办公室,电话:28680378)进行资格审核,然后在6月15日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进行资格审核。
3.“三侨”考生填好《株洲市“三侨”考生普通高中招生优惠政策资格审核表》,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具备归侨身份父(母)亲的《湖南省归国华侨证》或参照办理归侨身份认定要求需提供的材料,到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地址:株洲市天元区市委大楼1113办公室,电话:28682068)办理资格认定手续。侨务人员资格认定后,6月15日带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进行资格审核。
4.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就读普通高中,填写好《株洲市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优惠政策资格审核表》到父母亲工作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市民政局盖章后,6月15日携《资格审核表》和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到市教育局基教科进行资格审核。
5.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填写好《株洲市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优惠政策资格审核表》到由所在军区或所在部队和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身份确认后,6月15日携《资格审核表》和部队证明和军人身份证明材料到市教育局基教科进行资格审核。
6.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普通高中,填写好《株洲市2020年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普通高中申请表》到所在单位盖章后,6月15日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进行资格审核。
7.以上六类符合教育优待政策学生《资格审查表》或《申请表》由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由学校统一汇总导入株洲市中考招生网络管理系统。学校在系统中点击上报并下载打印《株洲市2020年城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优惠政策加分统计表》盖学校公章交区教育局基教股初审,后由市教育局基教科终审。
8.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以株洲市卫健委来函抄报的名单为准。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直接导入株洲市中考招生网络管理系统。
9.终审后的名单由市教育局在系统中发布到各初中学校,学校在系统中下载打印名单,在校内公示。公示如有异议,及时与市教育局基教科联系。
二、办理时间
1. 6月10日前,符合教育优待政策对象在就读初中学校领取《资格审查表》或《申请表》,填完相关信息后到有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后交学校审核,学校审核后将所有表格收齐统一派专干送市教育局审核,市教育局集中审核时间为:6月15日。
2. 6月21日—26日,各初中学校在株洲市中考招生网络管理系统中录入符合教育优待政策学生信息。上报结束后,在系统中下载《株洲市2020年城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优惠政策加分统计表》打印,将盖学校公章的《统计表》和附件材料交区教育局审核。
3. 7月1日,各区基教股初审。
4. 7月5日—6日,市教育局在株洲市中考招生网络管理系统中审核,并将审核名单下发到各初中学校。
5. 7月8日—9日,各初中学校在系统中下载《招生录取加分汇总表》在校内公示。
三、有关事项
1.株洲市中考招生网络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0733.gotedu.com/wish2020,账号是各学校代码,密码:888888,系统开放后届时会统一下发。
2.系统正式开放后,请各单位自行及时修改密码。
3.请各地各校做好政策宣传工作,严格把握时间,按时间节点做好初审和信息录入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4.所有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的学生名单,必须在校内醒目位置公示。凡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该考生的优惠政策资格,并视情节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 株洲市少数民族考生普通高中招生优惠政策资格审核表
附件2 株洲市台湾省籍考生普通高中招生优惠政策资格审核表
附件3 株洲市“三侨”考生普通高中招生优惠政策资格审核表
附件4 株洲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普通高中申请表
附件5 株洲市普通高中招生优惠政策资格审核表
附件6 株洲市2020年城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优惠政策加分统计表
株洲市教育局
2020年5月14日
株洲市少数民族考生普通高中招生优惠政策资格
审核表
县(市、区) 填表时间 : 年 月 日
姓 名 | 性 别 | 民 族 |
照片
| |||||
曾 用 名 | 初中学校 | |||||||
政治面貌 | 身份证号码 | |||||||
户口所在地 | 县(市区) 乡(镇、街道) 村(居委会) | |||||||
父亲姓名 | 民 族 | 工作单位 | ||||||
户口所在地 | 县(市区) 乡(镇、街道) 村(居委会) | |||||||
母亲姓名 | 民 族 | 工作单位 | ||||||
户口所在地 | 县(市区) 乡(镇、街道) 村(居委会) | |||||||
何时因何理由确定为少数民族 | ||||||||
户口所在地户籍部门审核意见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 初中就读学校审核意见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 |||||||
市民族工作部门审核意见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 市教育局审核意见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
填表说明:此表一式两份,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在2020年6月20日前交学校汇总,由学校统一导入中考招生录取平台。
株洲市教育局中招办办公室制
株洲市台湾省籍考生普通高中招生优惠政策资格
审核表
县(市、区) 填表时间 : 年 月 日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 | 民族 |
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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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 用 名 | 初中学校 | |||||||||||
政治面貌 | 身份证号码 | |||||||||||
户口所在地 | ||||||||||||
考生 家长 情况 | 父亲姓名 | 单位及职务 | ||||||||||
户口所在地 | ||||||||||||
母亲姓名 | 单位及职务 | |||||||||||
户口所在地 | ||||||||||||
何时因何理由确定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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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就读学校审核意见
经办人(签名)
盖 章
年 月 日
| 市台办审核意见
经办人(签名)
盖 章
年 月 日
| 市教育局审核意见
经办人(签名)
盖 章
年 月 日
|
填表说明:此表一式两份,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在2020年6月20日前交学校汇总,由学校统一导入中考招生录取平台。相关证明材料作为附件附后。
株洲市教育局中招办办公室制
株洲市“三侨”考生普通高中招生优惠政策资格
审核表
县(市、区) 填表时间 : 年 月 日
姓 名 | 出生年月 | 性别 | 民族 |
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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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用名 | 初中学校 | ||||||||||||
政治面貌 | 身份证号码 | ||||||||||||
户口居住地 | |||||||||||||
现居住地 | |||||||||||||
何时从何地回国就读 | |||||||||||||
考生 家长 情况 | 父亲姓名 | 单位及职务 | |||||||||||
何时从何地回国 或现定居国 | |||||||||||||
母亲姓名 | 单位及职务 | ||||||||||||
何时从何地回国 或现定居国 | |||||||||||||
责任 承诺 | 我们已熟知国家、省、市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弄虚作假的处理规定(对不符合有关规定,弄虚作假骗取“三侨”考生身份加分的,一律取消优惠政策资格,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对以上填报内容及提供审核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一切后果。
考生签字: 家长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初中就读学校审核意见
经办人(签名)
盖 章
年 月 日 | 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审核意见
经办人(签名)
盖 章
年 月 日 | 市教育局审核意见
经办人(签名) 盖 章
年 月 日 |
填表说明:此表一式两份,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在2020年6月20日前交学校汇总,由学校统一导入中考招生录取平台。相关证明材料作为附件附后。
株洲市教育局中招办办公室制
株洲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普通高中申请表
县(市、区) 填表时间 : 年 月 日
家长姓名 | 性 别 | |||||||
认定年份 | 分类层次 |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
毕业院校 、院(系) | 专业技术 | |||||||
工作单位 | 职 务 | |||||||
工作单位 通讯地址 | ||||||||
户口所在地 | ||||||||
学生姓名 | 性 别 | 初中学校 | ||||||
身份证号码 | 拟就读 | 1. | ||||||
市平台学籍号 | 2. | |||||||
工作单位审核意见
经办人(签名)
盖 章 | 初中就读学校审核意见
经办人(签名)
盖 章 年 月 日 | 市教育局审核意见
经办人(签名)
盖 章 年 月 日 |
填表说明:
1.“分类层次”是指根据“株洲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 确定的“A类、B类、C类、D类、E类”, 高层次人才分类层次由人社部门确认并审核。
2.此表一式两份,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在2020年6月20日前交学校汇总,由学校统一导入中考招生录取平台。
株洲市教育局中招办办公室制 |
株洲市普通高中招生优惠政策资格审核表 县(市、区) 填表时间 : 年 月 日 | |||||||||
姓 名 | 初中学校 | ||||||||
性 别 | 民 族 | 政治面貌 | |||||||
户口所在地 | |||||||||
身份证号码 | 学籍号码 | ||||||||
父亲姓名 |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
母亲姓名 |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
优惠类别 | □烈士子女、一级至四级致残军人子女 | ||||||||
□ 现役军人子女 | |||||||||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子女 | |||||||||
□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致残公安民警子女 | |||||||||
工作单位审核意见
经办人(签名)
盖 章 年 月 日 | 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经办人(签名)
盖 章 年 月 日 | ||||||||
初中就读学校审核意见
经办人(签名)
盖 章 年 月 日 | 市教育局审核意见
经办人(签名)
盖 章 年 月 日 | ||||||||
填表说明: 1.符合以上政策照顾范围内的考生填写此表,在相应优惠项目前的方框内画“√”,然后到有关单位审核盖章(或出具证明)。烈士子女由市民政局负责审核;现役军人子女由所在军区或所在部队证明;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致残公安民警子女由市公安局和市民政局的证明。 | |||||||||
2.同时符合多项政策照顾(含同等优先)条件的,由考生本人选择,只能享受一项。 3.考生持有效证件或文件原件到市教育局审核,复印件作为附件附后。 4.此表一式两份,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在2020年6月20日前交学校汇总,由学校统一导入中考招生录取平台。 | |||||||||
株洲市教育局中招办办公室制 |
株洲市2020年城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优惠政策
加分统计表
区:(盖章) 学校名称:(盖章) 打印日期:
序号 | 身份证号码 | 姓名 | 性别 | 初中学校 | 加分项目或 | 加分值 |
说明:
1.在加分项目栏目填写加分原因(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归侨子女;台湾籍考生;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致残公安民警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A、B、C、D、E类)。
2.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取最高加分项目,不重复计算。
3.享有优惠政策资格学生名单、加分或优惠项目在学校公示不少于3天。
4.此表在株洲市中考招生网络管理系统中直接打印,盖学校公章和区教育局公章,交市教育局中招办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