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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22-03-23 来源:区卫健局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3月21日
长沙市芙蓉区新增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根据流调发现
该确诊病例蒋某某在3月16日
曾与外地来长确诊病例夏某某(于3月17日确诊)
在户外公共场所有过短暂时空交集
夏某某与蒋某某均未戴口罩
两者相向而行、擦肩而过
相隔0.5米左右
未佩戴口罩,相隔0.5米左右就能造成传播吗?而且是在户外?
芙蓉区疾控中心专家对此表示,答案是肯定的,夏某某于3月17日确诊,当时已处于排毒期,人在咳嗽、吐痰,或者打喷嚏的过程中,从体内喷出来的飞沫有大有小,大颗粒的飞沫会直接沉降到地面,而一些小颗粒的飞沫会悬浮在空气中,其他人吸入即可造成传播。而此时,蒋某某没有佩戴口罩,从而被感染。
芙蓉区疾控中心专家表示,无论新冠病毒再怎么变异,仍然是通过飞沫、接触等方式传播,要想防止病毒感染,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手消毒、保持安全距离是性价比最高、最简单的防护手段。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在日常生活中务必要坚持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公共场合保持1米社交距离,自觉做好个人防护,进入公共场所要主动配合扫防疫“场所码”,主动配合疫情防控举措。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